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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12月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29来源:机电学院点击:1849
关于开展2017年12月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需要苏大统一身份认证

 教字[2017]235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12月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预计在2017-2018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毕(结)业的本科生。因涉及转段学籍注册事宜,本次申请不含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段学生。

二、申请方法                        

1.申请人根据我校本科生毕业、学位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2、3),对照本人德、智、体各方面情况,自愿决定是否申请毕(结)业或学位,并由本人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附件4),于2017年12月14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教务办。申请双学位的学生,还须同时向开办双学位专业的学院(部)递交附件4。

2.申请毕(结)业但不申请学位者,毕(结)业后不能再申请返校修读不合格课程以获毕业或学位。

三、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审批和报送

各学院(部)须认真审核、审批学生的《毕业和学位申请表》,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学院(部)2017年12月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汇总表》的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格式见附件5)报至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联系人:施美华;E-mail:mh4@suda.edu.cn; 电话:67163652。

根据期末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以及学校校历等安排,本次申请的学生,其毕(结)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核、证书制作及发放等工作,将于2018年3月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11-28


发布时间:2017-11-28 15:40
最新修改:2017-11-28 15:40
本文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doc
附件2: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doc
附件3:苏州大学双学位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稿).doc
附件4: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5:苏州大学2017年12月预毕业本科生学历学位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