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各学院(部):
为调动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3)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及有关提醒
1、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见《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1)第二章内容。
2、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提醒:由于2012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至本学期已执行完成至少两学年的教学计划,相关专业均已进入专业基础课或必修课程的教学。因此,申请转入目标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习上的难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牺牲部分已修专业课程学分和延长学年的风险,应谨慎提出申请。为此,建议申请学生把当前已修课程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认真比对,初步明确已修课程学分有多少可转换到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内。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是:(1)课程模块相同、教学内容相近、且学分相同(或高学分换修低学分)的课程可换修(学位课除外);(2)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中,最多只有30%的额度可用已修课程学分来抵换;(3)不能抵换的已修课程学分不可计入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总学分。请申请学生据此对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以尽量降低转专业学习的风险。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3月21日前,各学院(部)按照“附件1”的相关规定,向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报送《2014年院(部)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专业组织过程、转出/转入遴选方法等)、《2014年院(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2)的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档。联系人:蒲曼莉;电话67163652;Email:pumanli@suda.edu.cn。
2、教务部汇总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及时向全校学生公布《苏州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3、申请转专业(大类)的学生,须在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之日起至4月9日17:00前的时间内,根据“附件1”、《苏州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自愿、如实填写《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连同打印的中文成绩单,一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学生转出学院(部)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学生成绩单、专业(大类)允许转出的人数等,全面审核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并于4月11日前,将符合转专业(大类)申请条件的学生审批表、中文成绩单、《学院(部)2014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等共3份材料,报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且附件4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pumanli@suda.edu.cn。
5、4月16日由教务部将相关申请材料转给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部)。
6、各转入学院(部)收到转专业学生材料后,严格按照《苏州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转入的计划、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于5月7日前,将《学院(部)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初选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的纸质和电子稿报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学生的《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由转入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存档备查。
请注意: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若对有关学院(部)院转专业考核的具体安排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院(部)转专业工作联系电话(见转专业工作方案内)。
7、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的初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在校内公示。
公示期间,公示名单内的学生须按本通知第一条内的“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换修课程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并于公示期结束前交转入学院(部);转入学院(部)收齐学生的换修课程申请表,审核、审批后,于公示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统一将该表交至教务部教学运行处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凌云楼406室)。
8、转专业学生的本学期学习管理及新专业报到、学习等后续工作,按照”附件1”第四章执行。
三、其他
1、请各学院(部)科学设计“转专业”工作的流程和细则,优化考核内容和方案,规范程序,细化管理,严格审核,完善手续,科学有序地推进“转专业”的考核、选拔工作。
2、转专业工作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杜绝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瞒报学生真实情况等事情的发生,相关工作由学校纪委监督检查。